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了,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不承担事故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商业险的,由商业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或者没有购买商业险的,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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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机动车交强险不交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三、交强险赔付范围及标准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一万一千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千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一百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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