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连续3年保持全国第一、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领跑广西……
很难想象,这是一座工业城市交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答卷”。从“风吹一地灰,十雨九次酸”到青山环绕、水抱城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走过一段在绿水青山中找出路、向生态环境要效益的发展之路。
(资料图)
柳州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昔日的“酸雨之都”成为广西工业经济绿色发展标杆之一,先后获评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6年十佳宜居城市、中国十大最美丽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
精细立法
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柳州市是我国西南工业重镇。在发展进程中,柳州市曾经走过弯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柳州市烟囱林立、浓烟滚滚,酸雨率高达98.5%。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柳州有着深刻而痛彻的领会,深知生态环境破坏之痛、治理之艰、维护之难。”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琳说。
柳州市坚持立法先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精细化立法,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有效促进了当地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2021年10月1日,《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柳州市的“母亲河”柳江迎来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门保护法。
紧扣依法治市需求,柳州市先后出台《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柳州市柳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柳州市注重从‘小切口’、民生问题出发,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生态环境保护定好边界、划好红线、筑好防线。”宁琳说。
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让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柳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
全市全面实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消除环境破坏,柳州成功由工业城市向环境友好型城市转型。
强化执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柳州市坚持严格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过去,柳州市区水域内沿江两岸采砂场达60多个、起砂码头40多个,江面采砂船、运砂船往来如织,水域种植养殖乱象丛生。
2009年,柳州市成为全国首个由城管集中行使部分水上执法权的城市。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与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经过持续整治,2020年,柳江市区主河道及其支流水域实现网箱养殖、水上住家、持证渔船、“三无船只”全部清零,市区水域实现无采砂船、无起砂码头、无运砂船目标,非法采砂投诉率、发案率、罚款额全部清零。
柳江是一条跨界河流,单靠柳州市相关部门堵头截尾保障不了全流域水质环境持续向好。跨区域协作机制成为柳州市依法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柳州市与桂林市、来宾市、河池市共同签订《红水河柳江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立都柳江流域市(州)级跨区域环境联合交叉执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突发水污染事件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流域共同保护、上下游共同治理力度。
2022年,柳州市进一步理顺市区水行政执法体制,将原各城区水行政执法职责调整由市级管理,实现水行政执法市区两级“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开启依法治河新模式。
如今的柳江已是吸引八方来客的“百里画廊”,水质清澈,沿江园林景观美不胜收,展现一幅工业城市刚中带柔的山水画卷。
依法治理
护航工业之都绿色发展
“嘀嘀嘀——”在柳州市阳和工业园区,一家企业喷涂治污设备引风机停运,报警信号立即传送到生态环境部门。这是园区生态环境智慧管理项目在发挥作用,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所有企业排污情况、生产线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一目了然。
“有了这套智慧管理项目,管理部门从‘监管’向‘服务’转变,企业从被动‘治污’向主动‘减排’转变。”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万力说,通过引进生态环境智慧管理,阳和工业新区空气质量实现逆袭,从过去被多次投诉有异味到现在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一。
作为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柳州市工业企业多,治理任务重。对此,柳州市率先在广西建立“六合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引入广西首套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和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实现对企业生产、排污、治污全过程管控。
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面,柳州市建立企业“正面清单”,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提供“体检式”帮扶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法定框架范围内作出依法减轻处罚的决定。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正向激励,减轻企业负担。
全市同步打响“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完善健全绿色发展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引领和实现柳州市绿色发展,企业和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
记者手记
新时代需要新常态,新形势要有新作为。柳州市从“酸雨之都”到生态文明城市的华丽蝶变背后,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功不可没。如今的柳州,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现代工业与绿水青山交相辉映,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放异彩,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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